【作用與用途】驅蟲藥和殺蟲藥。用于殺滅或驅除主要淡水養(yǎng)殖魚類中華鳋、錨頭鳋、魚鲺、三代蟲、指環(huán)蟲、線蟲、吸蟲等寄生蟲。
【用法與用量】以本品計。用水溶解并充分稀釋后均勻潑灑:每1m3水體,0.6~1.5g。魚苗用量減半。
【不良反應】按規(guī)定的用法與用量使用尚未見不良反應。
【注意事項】(1)蝦、蟹、鱖、淡水白鯧、無鱗魚、海水魚禁用;特種水產動物慎用。
(2)禁與堿性藥物合用。
(3)水中溶氧低時不得使用。
(4)中毒時,用阿托品與碘解磷定等解毒。
(5)用完后的盛器應妥善處理,不得隨意丟棄。
【休藥期】500度日。
【規(guī)格】30%
【包裝】250g/袋×50袋